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努力满足我国经济建设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6]12号)文件精神,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央电中)作为教育部先期试点学校之一,将依托电大系统自2007年春季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电大系统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
半工半读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学习制度,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形式是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学生通过工学交替完成学业。半工半读学习制度,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社会需求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根本途径。
电大系统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其目的是:
1、贯彻落实电大面向地方、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边远和民族地区的办学方针,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推动基层电大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
2、进一步促进电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形式下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电大中等职业教育与社会人才需求接轨。
3、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向,提高电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4、推动电大系统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合作与交流,实现东部与西部电大职业教育资源的互补。
二、试点基本方式
1、由于全国电大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程度不同,因此,在自愿的原则下,中央电中将选择一部分实训条件较好、教学设施完善、合作企业稳定的基层电大作为中央电中职业教育基地,同时,选择若干所地方电大作为半工半读试点单位,共同进行半工半读试点实践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2、中央电中负责系统合作开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统一的教学计划,东部试点电大负责联系合作企业,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提出试点专业和招生计划,西部试点电大负责根据东部电大提供的用人需求和招生计划,在西部地区组织招生。东西部试点学校可采取“1+2”或“2+1”的方式,分别按照试点要求对学生实施教学及管理。同时,各试点学校也可在本地区直接招收学生,进行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3、参加试点的省级电中校负责本省相应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并负责东西部学生异地完成学习、实习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
4、参加试点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取得中专毕业证书,可直接进入电大开放教育专科,继续进行半工半读形式的学习。
三、试点专业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为保证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中央电中将根据试点学校通过调研论证得出的人才需求计划,确定试点专业,并提供参考性专业教学计划。
四、教学和教务管理
1、试点专业参考性教学计划由中央电中制定。试点电大据此制定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报中央电中备案。专业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实施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处理好企业需求与专业课程的设置和内容的关系,并作出专业课程实现工学结合的教学安排。
2、中央电中在试点专业中设置统设课程(2—3门)。统设课程是试点电大在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应设置的必修课程。必修课程使用中央电中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指定教材、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等,中央电中提供相关支持服务。其他课程由试点学校开设。
3、试点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要强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教学环节,专业课程应安排不低于50%的实操内容,以加强学生的实操训练;要落实实现“双证制”和“多证制”的教学安排,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4、统设课程的主干教学资源由中央电中组织建设。统设课程配套辅助教学资源和非统设课程教学资源的建设由试点学校负责。提倡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推进优秀教学资源的应用。
5、中央电中负责统设课程的考试命题,试点学校负责制卷和考试组织落实工作;其它课程的考核,由试点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组织和实施。试点学校在组织专业课程考核时,应重点考核学生的实操技能。实操技能的考核成绩,应以不低于课程总成绩的60%为宜。
6、参加试点的学生,原则上应注册中央电中学籍。试点学校在学生入校后一个半月内,应将审核后的学生学籍数据报中央电中,完成中央电中学籍注册或学籍数据备案。
五、教学组织方式与教学模式探索
试点学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应通过与合作企业协商研究,按照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共同确定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实训内容,并采取灵活适用的教学组织方式,实施教学工作。
试点学校应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结合企业与学生实习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半工半读的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和完善适应半工半读的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适合教育规律并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六、试点学校的确定和管理
提出参加半工半读试点申请的学校,应具备开展试点工作的基本条件,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半工半读试点申报表》,向中央电中进行申报;符合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基本条件的学校申请中央电中职业教育基地,应填写《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基地申报表》,向中央电中进行申报。
中央电中接到申报单位的报告后,将通过考察,并经研究后进行确定。
电大系统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同时,中央电中在征得省级电中的同意后,将选择确定2—3个地市级电大或县级电大,作为教育部半工半读试点中央电中直属职业教育基地,中央电中将对其与试点项目相关的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课题研究
1、试点项目课题研究工作要紧密结合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实际,明确课题的研究目标,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2、试点项目课题研究的重点应放在对半工半读的教学模式研究、组织方式研究及管理制度研究方面,并对如何能够达到试点预期目标、如何针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思路和解决办法,利用研究成果指导试点工作的开展。
3、试点项目课题研究工作采取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相结合、中央电中和试点单位相结合、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课题研究项目立项后,由课题组按批准的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进行管理、实施、检查和监督。
八、工作检查
中央电中将组织开展对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教学条件、教学组织实施与管理、教学资源建设、学生实习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或单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敦促相应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以保证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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